客户询问合股工厂的名字(专门做另外一种类型的产品),该告诉客户吗? 因为领导说,我们老板在那个工厂合股合资的成分并不多,客户如果直接找到那边来谈订单,我们也没法把握什么的。 领导意见是这样回复,由于一些敏感、利益问题,暂时不方便告知客户,但如果客户要验厂,会全力配合。 我个人意见就是就告诉客户,反正客户那边供应商信息多一个也不差一个。如果像领导说的那样,就显得自己话语控制权一般,那岂不是成本和定价没有优势?而且跟这个客户初期交流中,对一些基本信息比较较真。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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