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9月船期到西班牙,客人说他遇上财务问题无法支付货款,货由客户同国外货代协商放在港口的仓库,提单一直未电放,客户说会尽快月内支付货款提货,然后时间到了,客户又推,推了两次后,客户让我们把货卖给其他人或者等他财务好点2020年1月支付。我们的是日用杂货,一个集装箱品种有30多种,都是客人的设计,转卖一直没卖出去,拉回来费用也超过货值。中间咨询过指定货代货在国外仓库的费用,货代说这是客户同他们国外协商的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也咨询其他合作货代,都建议我们退回不划算不如不用管弃货。现指定货代把海运费和仓库等一切费用发过来要求我们办理退货或者签弃货保函,我们能签这个弃货涵吗?会不会签了还要支付费用呢 …
分享至微信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米课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