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找有真CE认证的口罩厂家和真CE认证的额温枪厂家。
由于很多的企业主就是做“山寨”出身的,所以为了更好地定义什么是真的CE,什么是假的CE,还有就是真假的差别在那里,于是延伸出了这篇文章。
我们是出口大国,一直都在做着最辛苦,但是拿着最少钱的工作。目前疫情下,很多的规则正在发生变化,有先见之明的米友们啊,我们的时代来了。
这些年,除了做代工以外,其实我们大多数的工厂都在做这“仿冒品”(Knockoff products),甚至是“假冒品”(counterfeit products)。其实做“仿冒品”是每个生产者的必经之路,因为只有通过模仿,才能走得更快。
尽管“假冒”和“仿冒”这两个词经常被当作同义词来使用,但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
假冒产品和仿冒产品有什么区别?
我查了一下百度,结果更加的混乱了。幸好,外贸人可以请“古哥”,所以搜到了下面的定义:
“仿冒品的定义:是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之商品,像是伪造、盗版、冒牌以及灰色地带的商品。也可以是品牌、商标、外观、功能以及技术的仿冒,仿冒品大多是外观与功能的仿造,在品质上大多比正品差,却利用正品的品牌知名度来赚取利润。”
“假冒商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或者模仿包括商标、产地、包装装潢及整体外观等商品特征,使该复制或仿制品与真品难以辨别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区别的归结点是注册商标。
仿冒品可能类似于其他产品,但不包含任何相同的徽标或欧盟,美国联邦注册的品牌名称。
一般来说,仿冒品不一定违反商标法。
如果假冒产品使用的商标名称或徽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几乎相同,根据美国的《商标法》是非法的。但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只能是呵呵。
所有与原始制造商的商标名称或徽标的拼写错误将被视为假冒产品。
例如:

你能看出它们的差别吗?
大厂之间也是在做knockoff的事情,何况是小厂呢?
假冒产品的设计与原始产品极为相似,甚至几乎与原始产品“完美拷贝”。 假冒产品旨在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让消费者误认为此假冒产品为正品。
在美国,联邦《兰纳姆法案》(《The Lanham Act》)是定义商标法的主要法规。 该法案禁止许多侵权活动,包括商标侵权,商标稀释和虚假广告。
虽然购买假冒产品通常是不违法的,但是销售假冒产品(以及假冒产品)将会面临刑事起诉。
在欧美,类似《兰纳姆法案》允许商标持有人可以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产品的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不仅是最初的卖方有受到起诉的风险; 甚至转售假冒产品也被视为假冒活动。
例如当购买假冒LV手袋的顾客决定出售时,他们现在面临民事甚至刑事处罚的风险。
其实鹰爸想说的就是,按照其他国家制造业时代的发展规律,其实我国早就已经过了“模仿期”的时代了。
国际社会早就不太允许我们继续地“抄袭”下去了。而且我们的代工厂事实上已经能够生产出比原有品牌更好的产品的。
仿品比正品质量还好是已经不是新闻了。
让这老外意外的万分是是,我们很多的工厂还是停留在“仿冒”的阶段。
归根结底是因为这些工厂的掌舵人都老了,没有改变的勇气了。
但事实上,因为疫情,我们早就是在改变的路上狂奔了。因为不改,会有很多的厂子“死去”。
我们不缺乏资本了,我们现在缺乏的是回到“Common Senses”上面来,拿起以前抄袭别人的专业精神来,讲我们自己的故事。
只有当我们回归到愿意和他人正常对话的层面上来,沟通才有可能。
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大家加油。
鹰爸工坊
2020年22点30分
P.S:大家都说说自己对“仿冒品”和“假冒品”的事情吧。
P.S.S:@阿拉蕾小编 本文可否申请加精华?

07年毕业于Otago的信息系,之后来参与制作做smartpayroll的原型。回国后一边考着各种证件,硬生生地从一个信息分析员,程序设计师变成了拿到牌照的视光师,心理咨询师,目前从事教育,市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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