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美国要求原产香港货物必须标识为“中国”
自9月25日起,原产自香港的货物出口到美国必须标明来源地是“中国”,而不能再贴“香港制造”标签。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公告,美国方面将给予产品制造商由通报当天起45天的缓冲期,也就意味此政策将从2020年9月25日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301调查贸易救济常见问题中,目前描述为“原产自香港或澳门的进口货物无需缴纳301附加关税”。若按9月25日的新规执行把港产货物的原产地标识为“中国”,可能将面临同等的301附加关税。
公告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08/11/2020-17599/country-of-origin-marking-of-products-of-hong-kong
02
欧盟延长“暂停征收医疗物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政策
欧委会网站4月3日消息,应成员国及英国要求,欧盟委员会决定暂停征收自第三国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相关免税物资包括口罩等防护产品、病毒检测试剂盒、呼吸机、以及其他医疗设备。免税期自2020年1月31日起,有效期六个月。
7月27日,欧盟对暂停征收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决定进行了修正,将适用期限延长了3个月,至10月31日。
03
美国对多种产品反倾销
8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Metal Lockers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10月2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于2020年12月16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20.0078、9403.20.0080(前两个税号为2019年7月之前进口产品的税号)和9403.90.8041项下的产品。
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 (R-32))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泰州青松致冷新材料有限公司 (Taizhou Qingsong Refrigerant New Material Co., Ltd.)的倾销率为161.49%、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Zibo Feiyuan Chemical Co., Ltd.)的倾销率为221.06%、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196.1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21.06%。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0年11月3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03.39.2035项下产品。
8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的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Vertical Shaft Engines Between 225cc and 999cc,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Chongqing Zongshen General Power Machine Co., Ltd.)倾销率为401.14%,调整后倾销率为380.46%、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Loncin Motor Co., Ltd.)倾销率为219.07%,调整后倾销率为206.82%、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326.17%,调整后倾销率为308.6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43.18%,调整后倾销率为525.6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1月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07.90.1020、8407.90.1060和8407.90.1080项下的产品。
8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 Ti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9月21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2月3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9.90.0000和5609.00.3000项下的产品。
8月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Bel Trade Wood Industrial Co., Ltd.倾销率为146.91%,调整后倾销率为136.18%、福建银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ujian Yinfeng Imp & Exp Trading Co., Ltd.)和Mangrove Wood Machining Co., Ltd.倾销率为40.30%,调整后倾销率为29.57%、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倾销率为79.40%,调整后倾销率为68.6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59.16%,调整后倾销率为348.4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0年12月18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4500、4409.10.5000、4409.22.4000、4409.22.5000、4409.29.4000、4409.29.4100、4409.29.5000和4409.29.5100项下产品。
04
美国对128项中国输美产品,恢复加征关税!
8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针对3000亿美元(自2019年9月1日开征)中国产品加征关税(List 4A)中,共8批排除清单加征有效期(2020年9月1日到期)延长公告。
本次获得延长的清单,共涉及67个税号的87项产品,包括14个税号下的所有产品,以及53个税号下的部分产品,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未获得有效期延长的,共涉及81个税号下的128项产品。这128项产品,自9月1日起,恢复加征7.5%关税。
公告原文: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24300_Billion_Exclusion_Extensions_August_2020.pdf
05
6类出口商品海关法定外抽检
8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5号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决定对2020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涉及28类进出口商品,其中进口商品22类,出口商品6类。
一、进口商品:童装、文具、领带、丝巾、围巾、坐便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垃圾食物处理机、电磁灶、机动车喇叭、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制动软管、汽车内饰件、染料、颜料、着色料等。
二、出口商品:仿真饰品、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电热水龙头等。
06
中国调整禁止技术出口目录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主要目的是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07
智能审单试点 16种原产地证书可秒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8月10日,海关总署正式在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南京海关隶属苏州、常州海关,杭州海关隶属金华、温州、嘉兴海关,宁波海关(隶属海曙海关除外),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广州海关隶属天河海关,深圳海关,重庆海关开展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试点。
实行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后,证书审核时长将由原先人工4小时审核完毕缩减到系统“秒放”。
证书类型包括: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格鲁吉亚等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及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共计16种。
08
稳外贸政策再加码
1039市场采购贸易将扩至30个城市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贸易新业态发展、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外贸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推出了15条有力措施,其中1039市场采购贸易将扩大至30个城市。
09
孟加拉国等可在线申请特惠原产地证书
8月18日,海关总署公告称,自9月10日起试点运行“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面向孟加拉国、尼日尔、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东帝汶等5个国家签证机构开放在线签发特惠原产地证书功能,在线签发的证书以字母“E”作为首位编号。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凭以字母“E”为首位编号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按照海关总署2017年第67号公告对“已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
进口人凭上述在线签发证书以外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仍按照海关总署2017年第67号公告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
10
海关新增12城跨境B2B出口监管试点
9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开始施行。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跨境B2B出口监管试点城市。
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试点,助力跨境电商B2B出口。
11
哥伦比亚对小额跨境商品免征关税
8月3日,哥伦比亚总统杜克签署2020年1090号法令,宣布对价值在200美元以下的跨境邮政和快递商品免征关税。
法令具体内容:将2019年1165号法令(海关工作办法)第261条修订为:以邮政运输和快递形式进入哥关税领土的、FOB价格(不含运费)在200美元(含)以下的商品,可免缴海关编码9807100000和9807200000项下关税。该法令自其在官方公报公布后15日起实行。
12
伊朗禁止进口大米
伊朗德黑兰时报近日报道称,伊海关宣布,为支持国内农民生产,大米进口禁令将从8月22日开始执行,该计划本应在7月22日起执行,已被推迟一个月。
来源:焦点视界、中国政府网、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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