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货,装柜前客人确认,到港后索赔的处理
大家好,刚开始学料神的课。
第一次发帖,是关于客户索赔的,希望得到大家的建议和指导。
我们是做圣诞礼品的工厂,客人是德国的老客户,合作5年了,订单总金额43万多美金,最后一票出货4个柜,货值12万多美金,开船日期10月1号,到港日期11月6号,信用证交易,发货延迟差不多1个月。
订舱装柜前,客人已经确认,10月1号前出的货,他们可以接受,再晚就不要了,所以后面的货没有再安排, 当时客人并没有提出赔偿要求。现在这票货已经到达目的港,客人提出要20%的赔偿,也就是2万4千多美金。
考虑到我们的确有错,而且这几年都有延迟现象,为了保持跟客人的合作,我们的赔偿方案从3%一直加到10%,(10%是我们能接受的底线),也是希望客人尽快安排提货,以免产生滞港费。但客人坚持20%,否则不买单,而且有产生滞港费,也需要我们来承担。
现在谈判已陷入僵局,大家都不肯退让(其实是我们一直在退让)。请问这种情况,除了答应客人20%要求,有没有其他方案可以解决问题呢?
先谢谢大家的关注和宝贵意见!
Je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