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澳洲客户,采购量中等, 国内有其他产品供应商,都是走的整柜。
今年4月开始联系,由于产品种类太多,确认产品,报价,修改报价,再次修改报价,用了好长时间。好在客户对价格没有异议,在接受范围内。7月份寄样,收到样品后,指出好几个问题,客户也很配合在解决。
但是此时,问题来了,我司付款方式是30% deposti by TT with the order, 70% by TT before goods shipped on board. 但是客户坚持70%尾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款。中间磨了好久,客户有点不耐烦,“为什么其他中国供应商都能接受,就是你们公司不接受?? 这是他们公司的policy, 如果谈不拢,我们也没必要进展下去了。。。” 艾玛,心里那个凉啊!PS: 也想过信用证,但是金额不大,不到5万美金,信用证太麻烦,客户也不高兴做信用证。问了下领导,因为之前公司也没做过见提单付款,所以她也不晓得怎么弄,也怕承担责任。
最后没办法,只能找国外同事帮忙查了一下客户的信誉,如果客户信誉好的话,我就打算找老板再谈。 收到调查结果的我,欲哭无泪啊。客户信誉等级尽然是C, A-F, 只能算是中等。更不能放账了。
怎么办呢??? 硬着头皮给客户打了个电话,除了是公司规定,还有没有其他原因,为何一定要见提单才付尾款?想着能不能从根源解决问题。下面是客户的回复:
以前听过冰老大的话,找到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竭力去解决,给客户安全感,看我回复:
然后一等就是好几天,客户终于回复了,愿意接受我们付款方式。再然后,我们就签了合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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