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发前(大约19年12月份)跟孟国客户签了一个单。过程略。
1月份,客户的LC到了,360天的假远期,我们收款是即期。
开证行:孟加拉某银行。
议付行:渣打某分支行。
起初,我并没在意到议付行是渣打某分行,只看到了开证行,但是通知行是渣打,当时还觉得客户还挺牛X,渣打来的证。美滋滋的我就开始了物料的准备。
接下来,生产过程略。
5月,期待已久的交单来了,带着不附点交单的并且寄走了DHL。
做过孟加拉的朋友知道,他们那边有些代码需要体现在单据上,当DHL 走到半路的时候,其中一个代码我发现提单上写错了,导致需要改提单。
跟客户沟通,客户的意思是不需要改了,货马上就到了。但是不改的话,我的代理又说船公司没法给目的港入仓单。这样2天都在纠结要不要把DHL 召回。
后来我的代理依然坚决要求拿回来提单原件才给更改,我实在没办法了,直接要到了孟加拉船公司的代理电话,一个电话过去,给他解释。。。。等等,结果人家很痛快的说,不用寄回正本提单,让我们出个更改保函,他们可以从系统里更改。。。
截止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这样操作也是可以的。同时也非常感谢孟加拉的船公司的那个人。
乱子一结束了。搞定了。
我们银行寄的单据到了孟加拉银行。到的那天依然没发现议付行是渣打某分行。
然后我的客户来电话了,说,你们的单据需要寄回去,重新寄给渣打某分行。然后一个退单SWIFT给到我们银行。
到现在,才发现,我们应该直接交单到渣打某分行而不是孟加拉银行。
偏偏这时,国际疫情很严重,航班很少,我的LC效期马上就到了,考虑了一下,不等收到所退单据信用证就到期了。跟我的银行商量,不等了,我们赶在到期前再交一遍COPY件给渣打行。实际是单据退回用了10天,远远超了我们的到期日。
乱子有点多,这里面我有几个很重大的失误。
审证不清楚,没有深刻了解假远期几个银行的功能及关系。
不符点交单。
我行的人员也以为直接寄开证行。
实际上,如果直接把单据寄给开证行,也可以,但是,就成了真远期,也就是说360天后我才能收款。
所幸,客户对我不薄,我寄的单据也没耽误客户提货。
通过跟客户沟通,跟银行商量,客户已经收到过我司的单据一次,渣打行也收到了我司单据,所以经过几番沟通,客户最终同意接受我的不符点,安排付款。
总结一下:整个LC 本来是规规整整的,但是让我操作的乱七八糟,我也是干啥啥不行,捣乱第一名了。
交单后的流程就是大家都处于非正常状态了,银行也蒙蒙的,客户也蒙蒙的,客户说你们银行交错单据了。下次再不能出现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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