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报(NAR1)有罚款,逾期越久罚款越高,逾 9 个月以上是 HK$3,480。 另可按每项失责最高罚 HK$50,000,并可按日另罚 HK$1,000。
2. 商业登记证到期不续,罚HK$300
3. 税务不申报,税务局可以估税并追加罚款
4.长期失责,公司可能被注册处处长剔除(除名)最终被强制解散
除名之后:
1.公司名下的财产,归属官方( bona vacantia 的处理规则)
2.银行账户里的钱,不因为公司被除名就自动回到你手上,而是要先恢复公司,才能把这笔钱申请回来
3.董事的责任不因为除名而消失
4.欠税也不因为除名而消失
所以香港公司"放着不管"通常不是"省了一笔钱",而是:省了几千,损失了一笔更大的钱,以及带来麻烦。如果确实不想要这家公司,建议走正式注销程序,如果还想要,就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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