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国外生活,打算做个中间商,注册一家离岸公司是不是就够了
本人即将奔赴一个亚/非洲国家A国生活4年,想注册一个香港的离岸公司,以后打算在国外做中间贸易商,即在当地谈妥客户,然后以自己香港公司的名义从大陆采购进口(主要是生活消费品一类)。
香港公司作为进口商,让国内供应商把货直接发到我所在的非洲国家的客户那里。
提单上:
shipper:一般是写真实的供应商的,或者要求供应商写我香港公司的名字(即中间商的名字)
consignee:就是写我在当地国家的客户/货代
这样是否可行,求确认,谢谢。
【201508更新 已确定去阿联酋迪拜/阿布扎比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