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中国最大贸易国,出口货物到美国的贸易方式多种多样,有些货物的美国进口清关费用及税费由发货人支付,这种情况下,美国清关行会要求中国出口商发货前签署一份POA委托书,类似我国报关时需要用到的报关委托书。
美国清关方式通常有两种:
1、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
即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提供POA给货代的美国代理,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
2、以发货人的名义清关
即由发货人提供POA给起运港货代,货代再转给目的港代理,由美国代理人帮发货人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
注意事项:
1、以上两种清关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号(Tax ID,也叫做IRS No.)来清关。IRS No.(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是美国收货人在美国国税局登记的一个纳税识别号。
2、在美国,没有Bond无法清关,没有税号也无法清关。
关于Bond
Bond实际上是进口保险的代表。具体是出现在进口企业在出现因为不确定原因不提货、弃货时,美国海关除了对货物进行预期拍卖外,而且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货物进口到美国的其他操作费用,比如堆存费等等。
注意:没有买Bond等价于没有在美国海关备案。即便发送了ISF也无法进口清关,同时货物到港后势必会比海关拒收还有可能产生罚款。
Bond的类别
按照Bond的年限分为两类:
A. 年Bond(Continuous Bond).从字面意思理解,年Bond只需每年购买一次,比较适合年内进出口物流比较频繁的货主。可以为多次海关业务提供担保的连续担保。
B. 单次Bond(Single Transaction Bond),简称STB。有的货物可能存在倾销风险,美国海关则会相应要求其购买STB,从而避免损失。
此外,当前美国海关提供了一种新的担保业务,即知识产权样品担保(IPR Sample Bonds)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知识产权样品担保属于连续担保的一种。
连续担保的担保金额怎么计算?
两种类型的Bond的最低保险金额是100USD.以进口人或报关代理人的海关事务担保为例,连续担保的担保金额最低额是以被担保人在过去12个月内支付的关税,税款和费用总额的10%为基础计算的。此外,还要加上一些未支付税费金额等项目。
连续担保的有效期一年或至进口商或担保人取消担保函为止。美国海关会定期审查连续担保是否足以保证被担保人的合规与税费责任。要注意的是,担保金额不是保费。保费是支付给担保人的。
如何选择Bond?
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担保(SingleTransaction Bonds, STB),也可以连续担保(ContinuousBonds)。同一笔海关业务的连续担保的费用明显会高于一次性担保,但连续担保的费用均摊在所担保的每笔海关业务上又明显要比一次性担保合算。
具体选择哪种Bond,不能简单地看担保金额和保费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企业将货物进口至美国的频率和业务种类。如只是偶尔进口,建议使用一次性担保。如果经常将货物进口至美国并通过各个不同的口岸入境,则连续保税是在效率和经济上的最佳选择。
美国清关规则:
1. 美国海关在开船后就会收到出口国发出的AMS申报数据。
2. 美国当地货代公司或是清关行必须在船到前一周接收到有关进口所需单证以及船公司的到货通知。
3. 向美国海关申请进口报关以及商检,向目的港船公司提交单证要求放货。
4. 将放箱证明给收货人的拖车行或者由当地代理安排运送到收货人指定的仓库。
5. TO DOOR 情况下派送到门的运作流程:
1)必须在收货人准备就绪的情况下交接货物
2)拖车公司只会给仓库2小时的装卸时间,超过按小时计费。上门交货一定不允许货物超过美国公路限重。
美国清关流程:
01、报 关
报关行收到到货通知后,如同时备妥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就可以在预备到港或抵达内陆点5天之内向海关申请通关。海运通关通常会在48小时内告知放行与否,空运会在24小时内通知。有些货物船还没有抵港,海关就已决定要检查了。绝大多数内陆点都可以在货物抵达之前进行事先申报(Pre-Clear),但只会在货到后(即ARRIVAL IT后)才会显示结果。
向海关申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电子申报,一种是海关需要审查书面文件。无论哪种方式,我们都必须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等数据信息。
2、准备报关文件
(1)提单(B/L);
(2)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装箱单(Packing List);
(4)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
(5)如有木质包装,需熏蒸证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或 无木质包装声明(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
提单上收货人(consignee)的名字需要和后三种文件上显示的收货人统一,如果不一致,必须要有提单上的收货方写货物转让书(Letter of Transfer),第三方才可以清关。发票及装箱单上也需要S/ & C/的名称、地址及电话。国内有些S/C的文件上缺少这些信息,都会被要求补充。
3、转 关
如果在内陆清关,需要做转关我们需要提供I.T .#,生效日 、出发地和中止地 。内陆海关会用I.T#,来控制并放行。
4、放 货
(1)从前的ABI系统,船公司码头是直接和海关联网,这就意味着如果海关在ABI里放行,船公司及码头都可以看到。
试行AMS后,规模大的船公司如长荣、APL、马士基、中远、CSCL等也都联网AMS,但是码头没有,所以海关在AMS中放行,这些船公司以及NVOCC AMS FILER都可以同步看到,船公司帮助码头系统同时更新。规模相对小的船公司,如中外运、LYKES、GWS等没有做到联网AMS,所以只能通过NVOCC AMS FILER传真NVOCC保证函及海关通行证复印件(CUSTOMS FORM 3461)来放行,这些船公司收到传真后再人工更新码头系统。
(2)码头/船公司放货码头与船公司是联网的,如果运费预付,提单又是电放,只要海关一放行,码头就会自动放货给卡车公司。美国客户不需要来换单,所以美国代理没有任何办法帮忙扣货,这一点与中国完全不同。所以,装港没有收到客户的运费,千万不要做船公司大提单电放或预付运费。
(3)内陆放货到内陆的货,清关后船公司会给一个PICK UP#,代理拿到此PICK UP#后通知C/,卡车公司凭此号码提货,此号码要等:A、货到达堆场并从火车上下柜,B、海关放行后,C、船公司放行后,才可以拿到,缺少任何一项都拿不到。所以,内陆的货需要花很长时间跟踪,在到C/收到PICK UP#为止。
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