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南非一家公司于今年4月签订了一个柜子的合同,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对客户做了资信调查,结果显示该客户的信誉为A类,有比较好的信誉。于是签订合同,付款条件为凭提单复印件全额付款,没有预付款。出货前也在中信保买了保险。
我们于5月按时发货。货物到港后,客户违约,要求收到正本提单才给我们付款,我方没有同意。与此同时,我们被告之,该公司于去年9月就已经不存在,已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我们联系该公司总部,他们以没有下过订单为由,拒收此批货物。目前我们要求退运此货物,但是南非报关行提出要求我们提供买家的VAT NUMBER,经与客户联系,对方无法提供VAT。我们联系其他客户,打算转卖出去,但没有成功。
现在货物一直堆放在港口,已产生了很高的滞期费。请教各位高手,现在我们要怎么办才能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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