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一年在中国采购约1100-1300万美金,有很多供应商,产品跨度也比较大。
上次和客户碰面的时候,客户跟我谈到,他们的中国供应商信息很容易被竞争对手通过海关数据查到,他们不喜欢这样被竞争对手利用。我们谈到让他通知所有供应商在提单上统一使用我的公司名作为shipper,然后我会做一套单据给他清关,资金都不需要从我公司过。
当时我想的挺好,这也算和新生意,我一票收个100块也够了,起码我就属于客户绝对信任的人了啊,以后肯定能把我的生意也做起来啊。
今天客户邮件说,中国的供应商说这样会影响他们退税,客户问我有无解决办法。
我想问,有这个影响么?
如果有,我能有什么新的方案来解决呢?
有过类似操作经验的米课同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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