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我司出口了一批特殊材料(化学类)到欧洲,托运的船正好是事发“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的船。 此批货物或者约6.5万美金。CIF条款,有购买保险。我方已收到客户的全款。
但是由于跟客户是第一次合作,就遇到了这个时间,客户很不开心。客户回复的问题是,且不说耽误生产和销售进度问题,即将收到货物的质量可能受损,很可能在高温环境下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使用。此批货物有购买保险,请问能否让保险公司赔偿这个质量问题的损失?这个理赔工作该如何进行?
以下是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
2021年3月23日,“长赐号”“卡”在了埃及苏伊士运河里,造成河道严重堵塞。
3月29日,“长赐号”成功重新上浮 ,摆正船身恢复“正常航线”,据统计共有450艘船只因长赐号搁浅事故被堵在苏伊士运河。
2021年4月,“长赐号”货轮仍停留在苏伊士运河,被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索赔10亿美元,不赔不放行;
5月27日,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调查认定:“长赐号”船长为搁浅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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