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为什么要做SCR备案
一方面是为了香港公司的组织架构更加透明化,另一方面是为了配合香港的执法人员,打击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融资;当香港公司出现重大财务危机时,香港执法人员能够快速查询到公司的重要控制人,提高香港公司的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 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300000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