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CBP Form 7501表格中各项目的详细说明及其中文对照:
BLOCK 1) ENTRY NUMBER (报关单号)
这是一个11位的字母数字代码。
它由三位数的申报人代码 (Filer Code)、七位数的报关单编号 (Entry Number)和一位数的校验位 (Check Digit)组成。
申报人代码是由CBP分配给申报人或进口商的三位字母数字代码。
报关单编号是申报人自行分配的七位数字,确保每个CBP Form 7501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需显示前导零。
校验位是根据前10个字符计算得出,计算公式可在附录1中找到。
中文含义:
记录11位字母数字代码,包含申报人代码、由申报人分配的唯一报关单编号以及根据前10位字符计算出的校验位。
BLOCK 2) ENTRY TYPE (报关类型)
记录表示所申报的报关单类型的两位数字代码。
代码的第一个数字表示报关单的总类别(例如,消费报关为0,非正式报关为1,保税仓库报关为2)。
第二个数字进一步定义了该报关类别内的具体处理类型。
例如,消费报关包括免税和应税(01)、配额/签证(02)、反倾销/反补贴税(03)等。非正式报关包括免税和应税(11)、非纺织品配额(12)等。保税仓库报关包括保税仓库(21)、再保税仓库(22)等。保税仓库提货包括用于消费(31)、AD/CVD(34)等。
对于自动化报关代理界面(ABI)处理,此栏还需要记录ABI状态指示器,例如ABI/S(支票或现金支付)、ABI/A(通过ACH支付)、ABI/P(按月定期支付)或ABI/N(未通过报表支付)。
对于“LIVE”报关单,还需要一个额外的指示器,例如ABI/A/L、ABI/N/L或“LIVE”/“L”。
中文含义:
记录代表报关单具体类型的两位数字代码,第一位表示总类别,第二位表示具体处理类型。此栏也用于记录ABI状态和“LIVE”报关单的指示器。
BLOCK 3) SUMMARY DATE (汇总日期)
记录报关单汇总文件提交给CBP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申报人会在提交时对报关单汇总的记录副本进行时间戳。
对于通过ABI报表提交的报关单汇总,此栏的使用是可选的,时间戳将作为报关单汇总日期。
中文含义:
记录报关单汇总提交给CBP的日期(月/日/年),通常会由申报人加盖时间戳。
BLOCK 4) SURETY NO. (担保号)
记录在海关担保(Customs Bond)中识别担保公司的三位数字代码。
此代码可在CBP Form 301表格的第7项中找到,或通过CBP自动化系统提供给ABI申报人。
对于美国政府进口以及不需要担保的报关类型,应填写代码999。
当使用现金或政府证券代替担保时,使用代码998。
中文含义:
记录海关担保公司代码。对于政府进口或不需要担保的情况填写999;对于使用现金或政府证券代替担保的情况填写998。
BLOCK 5) BOND TYPE (担保类型)
记录一位数字代码,表示担保类型。
代码包括:0 - 美国政府或不需要担保的报关类型;8 - 连续担保;9 - 单次交易担保。
例如,担保类型“0”应与担保代码“999”结合使用,用于根据19 C.F.R. § 10.101(d)规定由承诺书担保的政府报关单。
中文含义:
记录一位数字代码,指定担保类型,如政府报关(0)、连续担保(8)或单次交易担保(9)。
BLOCK 6) PORT CODE (口岸代码)
记录美国口岸代码,使用《协调关税表》(HTS)附件C中列出的“Schedule D,海关区和口岸代码”。
该口岸是商品通过报关单或即时放行许可进入或放行的地点。
格式为DDPP(无空格或连字符)。
中文含义:
记录美国口岸的四位数字代码,表示货物入境或放行的口岸。
BLOCK 7) ENTRY DATE (报关日期)
记录货物放行时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例外情况包括即时交付、配额商品或申报人要求在放行前的其他日期。
申报人有责任确保报关日期与提交日期(时间戳日期)一致。
保税仓库提货的报关日期是提货日期。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被放行的日期。申报人需确保该日期与报关单提交日期一致。
BLOCK 8) IMPORTING CARRIER (进口承运人)
对于通过船舶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将商品从国外装货港运至第一个美国卸货港的船只名称。
对于通过航空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将商品从最后一个国外装货机场运至第一个美国卸货机场的航空公司的两位IATA字母代码。
对于未知的包机和私人飞机,使用指定代码(例如“C”代表加拿大航空公司,“F”代表其他外国航空公司,“*U”代表美国航空公司,或“**”代表私人飞机自力飞行)。
对于非船舶或航空的其他运输方式,此栏留空。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FTZ)进入海关辖区的商品,填写“FTZ”后跟FTZ编号(例如FTZ NNNN)。
中文含义:
记录将货物运抵美国境内的承运人信息,包括船名、航空公司代码,或表示来自自由贸易区。
BLOCK 9) MODE OF TRANSPORT (运输方式)
记录进口商品从最后一个外国抵达美国入境口岸的运输方式,使用两位数字代码。
代码示例包括:船舶非集装箱(10)、船舶集装箱(11)、边境水路(12);铁路非集装箱(20)、铁路集装箱(21);卡车非集装箱(30)、卡车集装箱(31);航空非集装箱(40)、航空集装箱(41);邮件(50);旅客手提(60);固定运输设施(70)。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进入海关辖区的商品,此栏留空。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从最后一个外国运抵美国口岸的运输方式,使用指定的两位数字代码。
BLOCK 10) COUNTRY OF ORIGIN (原产国)
记录商品的原产国,使用《协调关税表》(HTS)附件B中列出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家代码。
原产国是任何物品的制造、生产或生长国。如果物品包含来自一个以上外国地区、国家或美国属地的材料,则应将其视为最后经过实质性转型的外国地区、国家或属地的产品。
如果商品在HTS税则号9802下经过修理、改造或组装后返回美国,原产国应显示为进行修理、改造或组装的国家。
当商品在非原产国开具发票或出口时,应指定实际原产国而非发票国或出口国。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来自多个原产国的商品,此栏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行号下方,以字母“O”为前缀,指示每个行项目的ISO代码。
自1997年5月15日起,加拿大商品的原产国代码“CA”不再被报告为原产国,而是由加拿大省份代码取代,但有例外情况。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的实际原产国,使用ISO国家代码。若涉及多个原产国,则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列出。
BLOCK 11) IMPORT DATE (进口日期)
对于通过船舶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进口船只载运商品从外国抵达美国港口限界内并打算卸货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对于非船舶方式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商品抵达美国港口限界内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FTZ)进入海关辖区进行消费的商品,如果进口日期不是从自由贸易区移出的日期,则此栏留空。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转移到海关辖区内保税仓库的商品,记录进口的月份、日期和年份。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抵达美国港口限界内的日期,对于船舶运输为卸货意图抵达日期,其他方式为实际抵达日期。
BLOCK 12) B/L or AWB NUMBER (提货单号或空运单号)
记录国际承运人交付货物至美国时在舱单上分配的号码。
船舶或铁路运输的提货单号必须符合由承运人标准代码(SCAC)和最多12个字母数字字符组成的唯一格式。
如果一个报关单汇总涉及多个提货单或空运单号,请将其他号码列在第28栏的顶部或单独的附件上。
中文含义:
记录国际承运人在舱单上为货物分配的提货单号(B/L)或空运单号(AWB)。
BLOCK 13) MANUFACTURER ID (MID) (制造商识别码)
此栏用于记录制造商/发货人识别代码,该代码通过构造代码来识别商品的制造商/发货人。
代码的生成方法可在附录2中找到。
制造商应指开具发票的一方或各方(制造商或其他直接供应商)。
CBP Form 7501表格上的所有报关单汇总和报关/报关单汇总,包括非正式报关,都需要此代码。
对于纺织品运输,制造商应指实际制造商。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来自多个制造商的商品,此栏填写“MULTI”,并在第28栏中指示与每个行项目对应的MID代码。
中文含义:
记录识别商品制造商或发货人的构造代码。若涉及多个制造商,则填写“MULTI”并在第28栏中列出。
BLOCK 14) EXPORTING COUNTRY (出口国)
记录出口国,使用《协调关税表》(HTS)附件B中列出的ISO国家代码。
出口国是指商品最后作为商业一部分并从中运往美国且无转运风险的国家。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来自多个出口国的商品,此栏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行号下方,以字母“E”为前缀,指示每个行项目的ISO代码。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进入海关辖区的商品,如果涉及多个出口国,请指示价值最大的出口国。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最后从其商业体系中运往美国的出口国,使用ISO国家代码。若涉及多个出口国,则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列出。
BLOCK 15) EXPORT DATE (出口日期)
对于通过船舶出口的商品,记录承运人离开出口国最后一个港口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对于通过航空出口的商品,记录飞机离开出口国最后一个机场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对于来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陆路运输,以及装货港位于出口国之外的运输(例如,货物从瑞士出口但在德国汉堡装运),记录货物越过出口国边境的月份、日期和年份。
对于邮件运输,记录CBP Form 3509表格上注明的出口日期。
对于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进入海关辖区的商品,此栏留空。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具有多个出口日期的商品,此栏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行号下方,指示每个行项目对应的日期。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离开出口国边境或港口/机场的日期。若涉及多个出口日期,则填写“MULTI”并在第27栏中列出。
BLOCK 16) I.T. NUMBER (立即运输单号)
记录从CBP Form 7512、航空货物过境舱单(TACM)或自动化舱单系统(AMS)主在途(MIB)移动记录中获得的立即运输(IT)号码。
如果商品通过IT进入美国自由贸易区,当商品从自由贸易区移出时,IT号码无需记录在CBP Form 7501上。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多个IT,将其他IT号码和相关IT日期列在第28栏的顶部或单独的附件上。
中文含义:
记录立即运输(IT)单号,通常来源于CBP Form 7512或其他相关舱单。
BLOCK 17) I.T. DATE (立即运输日期)
记录从CBP Form 7512、TACM或AMS MIB记录中获得的立即运输(IT)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请注意:IT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
如果报关单汇总涵盖多个IT,将其他IT号码和相关IT日期列在第28栏的顶部或单独的附件上。
中文含义:
记录立即运输(IT)的日期,该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
BLOCK 18) MISSING DOCS (缺失文件)
记录适当的文件代码编号,以指示在提交报关单汇总时不可用的文件。
最多可使用两个代码。
代码示例包括:商业发票(01)、CBP FORM 5523(10)、更正商业发票(16)、其他机构表格(17)、秤重报告(19)、装箱单(26)等。
如果文件已在报关单汇总提交前被豁免或当时不需要,则不应记录为缺失文件。
请注意,某些表格(如租赁声明、再熔证书、免税入境证书、最终用途证书)不能被豁免,申报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中文含义:
记录提交报关单汇总时未能提供的文件的代码。
BLOCK 19) FOREIGN PORT OF LADING (国外装货港)
对于通过船舶抵达美国的商品,记录“Schedule K”(外国港口按地理贸易区和国家分类)中列出的五位数字代码,表示商品实际装载到运载商品至美国的船只的外国港口。
如果未提供实际港口名称,请使用商品装载到运载商品至美国的船只所在国家的“所有其他港口”代码。
当商品通过非船舶运输方式运输或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进入海关辖区时,此栏留空。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在国外装载到运往美国的运输工具上的港口代码。
BLOCK 20) U.S. PORT OF UNLADING (美国卸货港)
记录商品从进口船只、飞机或火车上卸下的美国港口代码。
当商品通过非船舶、铁路或航空运输方式抵达美国或从美国自由贸易区进入海关辖区时,此栏留空。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从进口运输工具上卸下的美国港口代码。
BLOCK 21) LOCATION OF GOODS/G.O. Number (货物所在地/总订单号)
当报关单汇总作为报关/报关单汇总时,记录商品可供查验的码头或地点。对于航空货物,记录航班号。
当商品被置于总订单(G.O.)时,记录CBP分配的总订单号,格式为G.O. NNNNNNNNNNNN。
当商品被置于保税仓库时,记录保税仓库的名称和FIRMS代码。
中文含义:
记录货物可供查验的地点、航班号,或者货物被放置在总订单仓库或保税仓库的总订单号或仓库名称及代码。
BLOCK 22) CONSIGNEE NUMBER (收货人编号)
记录收货人的美国国税局雇主识别号(IRS EIN)、社会安全号(SSN)或CBP分配的编号。
此编号必须是已通过CBP Form 5106或其电子等效文件向CBP备案的有效识别号码。
当收货人编号与记录进口商编号相同时,可以使用“SAME”代替重复记录进口商编号。
对于合并运输,此栏填写零(00-0000000)。
中文含义:
记录收货人的IRS EIN、SSN或CBP分配的编号。对于合并运输,填写零。
BLOCK 23) IMPORTER NUMBER (进口商编号)
记录记录进口商的IRS EIN、SSN或CBP分配的编号。
格式与收货人编号的说明相同。
中文含义:
记录记录进口商的IRS EIN、SSN或CBP分配的编号。
BLOCK 24) REFERENCE NUMBER (参考编号)
记录接收退款、账单或延期/暂停清算通知的个人或公司的IRS EIN、SSN或CBP分配的编号(如果与记录进口商不同,并且已备案CBP Form 4811)。
格式与收货人编号的说明相同。
此栏不得用于记录任何其他信息。
中文含义:
记录用于接收退款、账单或通知的个人或公司的IRS EIN、SSN或CBP分配的编号(若与记录进口商不同)。
BLOCK 25) ULTIMATE CONSIGNEE NAME (Last, First, M.I.) and Address (最终收货人姓名(姓,名,中间名缩写)和地址)
在报关单汇总时,记录购买商品的个人或公司的姓名和地址,或者如果是委托运输,记录商品的收货人。
如果这些信息未知,则指示商品将被运往谁的场所。
如果此信息与记录进口商相同,则留空。
对于快递和陆路边境运输,记录商品的实际所有者(即持有货物所有权的一方)的姓名和地址。
在提供州的空格中,报告进口商品最终目的州的标准邮政两位字母缩写。
对于保税仓库提货,原始保税仓库报关单号应记录在此栏底部。
中文含义:
记录购买商品或接收商品的最终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与记录进口商相同,则留空。
BLOCK 26) IMPORTER OF RECORD NAME (Last, First, M.I.) and Address (记录进口商姓名(姓,名,中间名缩写)和地址)
记录记录进口商的姓名和地址,包括标准邮政两位字母州或地区缩写。
记录进口商定义为商品的所有者或购买者,或者由所有者、购买者或收货人指定,持有执照的海关报关行。
记录进口商是根据19 C.F.R. § 141.1(b)规定,负责支付所有关税和履行因进口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和监管要求的个人或公司。
发票上显示的进口商应与CBP Form 7501表格上的进口商一致,除非CBP表格反映的是持有执照的海关报关行。
中文含义:
记录负责支付关税和履行进口法规要求的记录进口商的姓名和地址。
COLUMN 27) LINE NUMBER (行号)
按顺序记录适当的行号,从001开始。
“行号”指来自一个国家的一种商品,包括净数量、申报价值、HTS号码、费用、关税和税率。
一个行号可能包含多个HTS号码和价值(例如,HTS第98章和第91章中的许多项目)。
对于每个受海关约束性裁定管辖的商品,都需要一个单独的行项目。
如果HTS号码需要特殊项目指示器(SPI)(例如,NAFTA = “CA”或“MX”;GSP = “A”),该指示器应放置在第27栏中,行号下方,右对齐并紧靠其适用的HTS号码之前。
如果在第10、14、15和/或19栏中记录了“MULTI”,则相应的代码或日期应显示在SPI下方的第27栏中。
中文含义:
记录每个商品项目的顺序号。一个行号代表一种商品,包含其详细信息,并可包含特殊项目指示器。
COLUMN 28) DESCRIPTION OF MERCHANDISE (商品描述)
应在第28栏顶部报告足以根据HTS中的正确统计报告号对物品进行分类的详细描述。CBP HTS数据库中的标准定义是可接受的。
对于保税仓库提货单,所有CBP Form 7501副本必须在第28栏顶部清晰标记“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CONSUMPTION”(用于消费的保税仓库提货),如果适用,再跟“FINAL WITHDRAWAL”(最终提货)。随后是“Bonded Amount”(保税账户中的数量)、“Withdrawal”(正在提货的数量)和“Balance”(提货后仓库中剩余的数量)。
如果存在通过电子资金转账(EFT)支付的递延税款,则在此部分需要说明“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EFT) Tax Payment Deferred”以及IRN、ALC和EFT支付日期。
如果递延税款不通过EFT支付,则在“WAREHOUSE WITHDRAWAL FOR CONSUMPTION”后显示“DEFERRED TAX”。
中文含义:
提供足够详细的商品描述以便分类。对于保税仓库提货单,还需注明提货状态和数量信息,以及任何递延税款的支付方式。
COLUMN 29) A. HTSUS No. B. AD/CVD No. (A. HTSUS号码 B. 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号)
A. HTSUS No. (HTSUS号码)
:记录适当的完整10位HTS商品号,左对齐,小数点与HTS中显示的一致。如果需要多个HTS号码,请遵循HTS相关部分或章节中的统计注释报告说明。对于受约束性关税分类裁定管辖的每个项目,在相应行项目的HTS号码下方直接报告裁定号,前缀为“RLNG”。
B. AD/CVD No. (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号)
:在HTS号码下方直接指示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分配的适当的反倾销/反补贴(AD/CVD)案件号。格式为A000-000-000(AD)或C000-000-000(CV)。案件号后缀为000仅在制造商和/或出口商属于AD/CVD案件的“所有其他”或全国范围规定时使用。
C. CATEGORY NUMBER (类别号)
:在HTS号码下方,记录每个独立行的纺织品类别(如适用),格式为CAT NNN。
D. OTHER FEES (其他费用)
:在相关行信息的下方,与第33栏中的适用税率在同一行上,识别所有适用的其他费用、收费或税费(例如牛肉费、蜂蜜费、棉花费、港口维护费(HMF)、商品处理费(MPF)等)。除HMF外,所有费用均应在行项目层面报告;HMF可以在行项目层面或汇总表首页第29栏底部报告一次。
中文含义:
记录商品的完整10位HTS号码,可能包括约束性裁定号。此外,还需记录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号、纺织品类别号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COLUMN 30) A. Gross Weight B. Manifest Qty. (A. 毛重 B. 舱单数量)
A. Gross Weight (毛重)
:报告所有运输方式下商品的毛重,单位为千克。毛重必须与申报价值在同一行上报告。如果每个行项目无法获得实际毛重,应估算并报告近似运输重量。
B. Manifest Qty. (舱单数量)
:当报关单汇总作为报关/报关单汇总时,指示提货单或空运单上报告的舱单数量。
中文含义:
记录以千克为单位的商品毛重,以及提货单或空运单上报告的舱单数量。
COLUMN 31) Net Quantity in HTSUS Units (HTSUS单位净数量)
当HTS为HTS号码指定了计量单位时,报告指定计量单位的净数量,并在净数量数字后显示计量单位。为统计目的,数量通常以整数记录,除非CBP的其他目的需要分数单位。
当单位数量栏中出现“X”时,第31栏不报告数量(但第30栏仍需报告毛重)。
当同一商品显示两个计量单位时,两个单位的净数量均需报告。
中文含义:
记录商品在HTS中规定的计量单位下的净数量,并注明单位。
COLUMN 32) A. Entered Value B. CHGS C. Relationship (A. 申报价值 B. 费用 C. 关系)
A. Entered Value (申报价值)
:记录所有商品按照19 U.S.C. § 1401a定义的美元价值。每个行项目的价值应与HTS号码在同一行上记录。如果AD/CVD评估所需的价值与申报价值不同,应在AD/CVD案件号和税率所在行的此栏中,用括号记录该金额。
B. CHGS (费用)
:记录从出口国出口港的承运人旁边到美国第一个入境港的承运人旁边,为将商品运抵而产生的所有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成本和开支的总美元成本。不包括美国进口关税。此值应以整数显示在申报价值下方,并用字母“C”标识(例如,C550)。
C. Relationship (关系)
:记录交易是否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根据19 C.F.R. § 152.102(g)的定义),通过在此栏中放置“Y”表示关联,放置“N”表示不关联。
中文含义:
记录商品的美元申报价值、从出口港到美国入境港的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交易双方是否为关联关系。
COLUMN 33) A. HTSUS Rate B. AD/CVD Rate C. IRC Rate D. Visa Number (A. HTSUS税率 B. 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C. 国内税率 D. 签证号)
A. HTSUS Rate (HTSUS税率)
:记录分类项目的关税税率:免税、从价税、特定税或复合税。
B. AD/CVD Rate (反倾销/反补贴税率)
:记录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指定的AD/CVD税率,与第29栏中相应的AD/CVD案件号直接对应。
C. I.R.C. Rate (国内税率)
:记录HTS中指定的分类项目的税率,或CBP批准的公制转换税率。如果国内税递延,在I.R.C.税率前加上“DEF”。
D. Visa Number/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Export Certificate (签证号/资格证书/出口证书)
:记录字母“V”或“C”,后跟与每个行项目关联的签证/证书号。签证/证书号通常为九位字母数字字符。
E. AGRICULTURE LICENSE NUMBER (农业许可证号)
:对于受农业许可管辖的商品,在第33栏中,该行项目的关税税率下方,报告许可证号。许可证号为十字符格式,包括连字符和空格。
中文含义:
记录适用商品的HTSUS关税税率、反倾销/反补贴税率、国内税率、任何适用的签证/证书号以及农业许可证号。
BLOCK 34) DUTY AND I.R. TAX (关税和国内税)
记录通过税率乘以应税价值或数量计算出的预估关税、AD/CVD、国内税以及任何其他费用或收费。
此栏中显示的金额必须与相应的HTS税率、AD/CVD税率、国内税率和其他费用或收费直接对应。
如果AD/CVD允许担保,将AD/CVD金额用括号括起来。
如果国内税根据26 U.S.C. § 5232(a)递延,此栏留空。美元符号省略。
中文含义:
记录预估的关税、反倾销/反补贴税、国内税以及其他费用,计算方式为税率乘以应税价值或数量。
BLOCK 35) TOTAL ENTERED VALUE (总申报价值)
报告所有行项目的总申报价值。
此信息在所有报关单汇总上都必需。
中文含义:
记录所有商品行项目的总计申报价值。
BLOCK 36) DECLARATION OF IMPORTER OF RECORD (Owner or Purchaser) or Authorized Agent (记录进口商(所有者或购买者)或授权代理人的声明)
根据作为进口商或代理人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框。
包含声明人声明,宣称所提交文件真实正确,并披露所有真实价格、价值、数量、回扣、退税、费用、佣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中文含义:
进口商(所有者或购买者)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声明其身份,并声明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BLOCK 37) DUTY (关税)
记录已支付的预估关税总额(不包括AD/CVD)。
中文含义:
记录已支付的预估关税总额。
BLOCK 38) TAX (税款)
记录已支付的预估税款总额,包括任何递延金额(不包括根据26 U.S.C. § 5232(a)递延的税款)。
中文含义:
记录已支付的预估税款总额,包括部分递延税款。
BLOCK 39) OTHER (其他)
记录已支付的预估AD/CVD或其他费用、收费或税费总额。
不显示已担保的AD/CVD金额。
此栏中显示的金额应反映实际支付的金额。
此栏还包括其他费用汇总,例如港口维护费(HMF)、商品处理费(MPF)等,并注明相应的收款代码。
HMF如果是在报关单汇总上唯一的付款项,且金额为3美元或更少,则不予收取。
中文含义:
记录已支付的反倾销/反补贴税或其他各类费用总额(不含已担保部分),并反映实际支付金额。
BLOCK 40) TOTAL (总计)
记录第37、38和39栏的总和。
不包括第34栏和第38栏中显示的任何国内递延税款。
不包括任何已担保的AD/CVD。
如果交易不适用关税、税款或其他费用,此栏填写“0”。
中文含义:
记录第37、38和39栏的合计总额,不包括某些递延税款和已担保的反倾销/反补贴税。
BLOCK 41) DECLARANT NAME (Last, First, M.I.), Title, Signature and Date (申报人姓名(姓,名,中间名缩写)、职称、签名和日期)
记录签署声明的所有者、购买者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和签名。
记录声明签署的月份、日期和年份(MM/DD/YYYY)。
如果报关单汇总多于一页,申报人的签名、职务和日期必须记录在第一页上。
认证(Certification)是经由ABI传输的数据的电子等效签名。
中文含义:
记录签署报关单声明的个人(所有者、购买者或代理人)的姓名、职称、亲笔签名和签署日期。
BLOCK 42) BROKER/FILER INFORMATION (报关行/申报人信息)
此栏保留用于报关行或申报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中文含义:
记录代理报关的报关行或申报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
BLOCK 43) BROKER/IMPORTER FILE NO. (报关行/进口商档案号)
此栏保留用于报关行或进口商的内部档案号或参考编号。
中文含义:
记录报关行或进口商用于内部管理或追踪的档案号或参考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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