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期延误时间太久,导致客户违约,怎么跟客户解释会比较好一些
大家好,第一次发帖有些紧张哈。
我们公司12月出口一批货物到马达加斯加,船期是12月22日。按当时货代所说时间2016年1月31日之前到港绝对没问题,客户跟终端用户签合同的期限是16年31号。眼看到时间了,客户问船具体什么时候到准备去提货。跟货代沟通,到岗时间大概到2月29日,在马来西亚巴生港转船耽误时间,货物现在还在巴生。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月。跟客户沟通一直都很好,我该怎么告诉他预定到港时间晚了这么多,现在我感觉很愧疚,好像我在欺骗他。
万能的米课朋友圈的同学们,你们遇到过这种情况吗?怎么处理比较合适,谢谢各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