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专业生产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生产厂家,目前手上有一个越南客户要买两台车,谈了三周,产品细节,价格,交货方式都谈妥,来到付款条件这里僵持不下。我们一直以来与客户合作的付款方式都是T/T 30%的定金,T/T尾款发货前付清,或者是T/T 30%的定金,尾款做LC at sight, 或者100% LC at sight。现在客人要求先付30%的定金,然后付50%发货,剩余20%货款等客人收到车后确认车没问题再付。其实,有跟客人说过,他们可以派人先验货再付70%的尾款,另外,我们还提供1年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但是客人就是不答应,现在僵持不下,各位大神,如何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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