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指点!
本来装26吨的高柜,实际差1.3吨没有装下。但是鉴于以前也时有此种事情发生,客户都能顺利清关,所以就没修改提单,现在船走了。客户要求修改提单,多方问下,被告知涉及数量,是不能修改提单,报关单和舱单的。
现在客户 又提出通知船公司修改IGM(目的港舱单),然后按实际数量出发票,箱单,保单,产地证,这样只有提单上的数量是不正确的。
求指教,目的港舱单可以改吗?如果可以,客户拿着舱单,正确数量的发票箱单,保单产地证可以提货吗?提单和其他单据不一致,这样可以吗?
假如客户到时候提不出货,我们的单据又不一致,那我们是不是也有失去货物的物权?
忘大神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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