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guys,
SOM here.
看标题就知道,又到了继续闲扯广告的时间了。
广告从被用户接触开始,再到如何产生最终效果的整个流程,一直是广告领域里面,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研究课题。
在开始正式介绍这个流程内容前,本篇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广告收入问题。
首先,对于一个广告市场中具体的产品形态而言,我们能够主动优化的往往是收入,而非成本。
对于我们经常投放的谷歌搜索广告而言,平台它主要关注和优化的要点也是以营收为主的。
即eCPM(每千次展示期望收入)问题。
前面提到过,eCPM的计算主要可以分解成点击率与点击价值的乘积。
上述的公式中的a, u, c代表的分别是广告、用户与环境,即广告活动的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
显然广告展示的收入或成本都与这三个因素都有密切的联系。
而后面的µ表示点击率(Click Through Rate,CTR),用ν表示点击价值(click value),即单次点击为广告产品带来的收益。
那么当假设在一次广告展示产生后,有可能发生的行为:
1. 用户在谷歌搜索引擎通过搜索词触发广告,在搜索结果页面广告位上看到广告以后,如果产生兴趣,首先产生的是点击行为。
广告的点击次数与广告的展示次数的比率,就称为点击率(Click Through Rate, CTR)。
2. 当用户点击了广告后,就会进入到广告主设置的着陆页(Landing Page),而这个时候着陆页成功打开的次数与点击次数的比例,称为达到率。
成功打开的次数,才被统计入内。这些是在广告主(也就是我们)网站上发生的。
3. 如果用户进入登陆页后,被登陆页吸引与引导,进一步完成填表单等操作,就称为转化。而转化次数与达到次数之间的比例则称为转化率(Conversion Rate, CVR)。
这个行为也是在广告主(也就是我们)网站上发生的行为。
回到上述公式中来:
µ(点击率)这部分的描述,是发生在媒体(谷歌)上的行为。
v(点击价值)这部分描述,是发生在广告主网站上的行为。
而这两部分的乘积就定量的表示来某次或若干次展示的期望CPM(Cost Per Mille)值,就是上述公式中的eCPM。
在上篇内容已经提到过eCPM了,这里的公式主要是参考作用,为了引出下面我们要将的概念,在这就不深入阐述了。
那么我们来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谷歌的话,对搜索广告这个产品,eCPM如果有一部分,即v(点击价值)这部分,是否应该由谷歌来计算?
答案自然是不合适的。
简单来讲,如果都交由供给方(谷歌广告平台)来计算的话,那么自然价格越高越好了,对不对。
上篇内容已经提到过了,上述的点击率部分是可以继续细化的,而点击价值也是可以继续分解为到达率、转化率和客单价的乘积的(这个后面我们再来阐述)。
为了实现营收的最大化,这里就引入了竞价设计机制,并采用CPC(Cost Per Click)的结算方式,即按照点击结算。
CPC按照点击结算的方式,我们已经提到过了,最早产生于搜索广告,并很快被大多数效果广告产品所普遍采用了。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点击率µ的预估是交给供给方(上述案例中的谷歌)计算的。
而点击价值v的预估则由需求方(上述案例中的广告主)来完成,并通过点击出价的方式来向市场告知自己的估价。
所以你明白为什么有的关键词的CPC价格那么高了嘛?
简单来讲,首先是因为广告主预估其点击价值高(有利可图),其次是因为竞争(竞价广告嘛)。
(大家是否发现很多行业和产品的关键词,已经不是自己能承受得起了?)
(放心吧,关键词的CPC(也就是流量)还会越来越贵的!)
而前面我提到了点击价值也可以继续简单分解为到达率、转化率和客单价的乘积的。如果你手上没有数据,或者你的数据太差,转化能力差,那么就会出现:
同样针对同一个/组关键词进行广告投放,而你因为后续的环节做的不好,你就承担不起这个广告费用,然后就你在这场游戏中出局了。
Make sense, right?
上述所说的这种分工模式,对于互联网广告而言,特别是搜索广告而言,是非常具备清晰合理性的。
供给方通过其收集的大量用户行为数据可以相对准确地估计点击率;(谷歌日复一日,积累了海量的数据)
需求方:转化效果是广告商站内的行为,当然他们自己的数据分析体系也就能更准确地对其作出评估。(我们也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
直接体现在他们愿意对用户的搜索词(关键词)愿意每次愿意支出的单价。
(同样的Led light,你只能出1块,而我根据数据,愿意出1美金一次点击还能盈利,所以想想吧。)
Ps: 投放广告一定要积累、分析和沉淀有价值的数据!!!
那么,在简单的了解了从供给方角度出发,需要关注的要点后,我们就要去思考,这些对于我们这些广告主来讲,有什么作用和参考借鉴意义,能带来什么反思嘛?
还记得在再聊广告,标题好难取系列(二),我提到的需求方概念不?
需求方(Demand):可以是广告主(advertiser)、代表广告主利益的代理商(agency),以及一些其它形式的采买商。
如果你是找广告代运营:
把转化(询盘)即营销目标作为约定项,是不太现实的(只探讨大概率事件)。
因为纯广告代运营无法解决点击价值部分的内容。
这部分的深入分析与行业密切相关,而且涉及的知识远超广告投放与优化范畴,更多的属于站内运营与优化工作,故不深入讨论。
而广告代运营(搜索广告)的工作我个人觉得更多的是帮助客户:
设定科学的营销目标;
制定科学的广告投放策略;
梳理受众定向(关键词);
根据目标设置合理的预算;
积累与沉淀广告数据‘
以及日常优化工作;
。。。等;
当然更加具体的工作,由于广告投放的优化,更准确的范畴还是体现在广告从物理上的展示到点击部分,故可以围绕此部分进行:
关键词的调研与分析;
广告账户的搭建与组织;
广告创意;
...
当然还有更加细致的工作可以阐述,如出价、关键词匹配模式、广告语、登陆页,甚至更加细节的广告投放设备、时间段、国家与地区等;
这里因为不是具体的操作文章,就不在这里进行阐述了。
所以,如果你作为广告主投放广告,无论是自己操作还是找代运营,我都希望你能制定合适的目标。
(如果你要以询盘作为约定项,这个从整体上看就并非CPC的结算模式了,更多的是CPS/CPA模式了。)
当然如果你仍然要以询盘作为约定项的话,不是不能做到,而是大概率会被“忽悠”。
其次,作为需求方,你是广告主,把广告投放活动委托给代理商(agency)帮助你进行广告投放活动,在正常情况下,你们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即都为广告目标而服务。
But...
由于市场实际情况和收益模式不同,往往导致的实际情况是,广告主与代理商的利益诉求是有冲突的。
比如常见的以广告消耗费用的百分比作为代理商的“服务费”,这个模式在实际的外贸B2B谷歌广告投放中,天生就存在问题。
作为代理商来讲是不是变得像供给方一样,希望你消耗更多的广告费?(而代理商是否会像供给方,谷歌那样,还会考虑三方利益,那就另说了。)
在这里就不展开赘述了......
如果我们自己投放广告的话,上述公式已经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了。
至于如何针对谷歌搜索广告,创建与优化µ部分(广告、用户与环境)部分,回头再来专门写一写。
作为广告主,其实我们更应该把v这部分做到具有门槛的水平,去思考如何把转化部分做好,无论是网站上的转化行为,还是询盘到订单的转化率。
只有这样,把每个环节都做好,起码不拖后腿,我们才有希望把竞争对手们按在地上“摩擦”。
让他们,望其咱项背,不也很好嘛?
以上!
Ps: 最后看完点个关注, 留下评论告诉我,你还想我扯点什么,我就写什么,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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