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5到今天,一直在处理客户无单放货相关事宜。这期间承受了无尽的心里压力,不是不熟悉流程,而是对方不明白无单放货流程,在我处理事情期间,每天无数夺命连环call和每天重复问题的邮件轰炸弄得我疲惫不堪。写出这段经历避免其他同学踩雷。
事情得从疫情前说起了,这票货原本在春节前就可以发货,但客户自身原因,资金紧缺,决定延后发货。这一延就给客户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正式发货大约2月下旬,发货前尾款已付清。集装箱需在加尔各答港口转运,3月21号提货单据已寄至转运代理处(按客户要求),和货代确认航程,大约3月24抵达转运港口,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同他的转运代理核实提单是否收到(顺丰官网显示已签收),并告知集装箱即将抵达的日期,我自认为后续跟进做的滴水不漏,非常到位了,但事实打脸的还在后面。
3月24日一大早,我就看到印度封城的新闻了,当时就觉得事态比较严重了,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让其与转运港代理联系,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能在封城初期或许会有空子可以钻顺利提出集装箱,但被客户否决了,他说不想让代理冒这个风险,怕被新冠病毒感染。于是这一拖就到了5月份。
4月底,当我一看到部分国家即将逐步解封的新闻报道时,又是第一时间联络客户,让其和转运港代理确认印度是否也有逐步解封的计划,并核实是否可以和当地船公司沟通有没有相关政策可以提货,得到的答复是,印度继续Lockdown.
谁曾想,问完这个问题仅仅两天后,客户发了一封文件,说是船公司那边出政策了,可以提货,但由于疫情封城原因,此前寄的提货单据没有办法派送,所以可以特事特办,需要走无单放货流程。然后发了一封文件,需要发货人签字盖章给他,我一一照办,但目的港那边给到的回复是,需要发货港做一个DO(Delivery Order) 放行通知。咨询过货代后才知道,需要先走原正本提单声明作废的流程。这个流程我太熟了,08年春节前两三天跑断腿处理提单遗失声明的过往仍历历在目。所幸的是,曾经积累下来的经验,现在可以顺手拈来了。
关于船司记名提单遗失声明的流程如下:
①提单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正本保函(盖客户公章和一代业务章)。
②报关的装箱单和商业发票。
③发货人连续三天在宁波日报等党政报刊上登报声明提单丢失并宣布作废
原本安心照着流程走是没什么问题,但这期间,转运港代理无论我怎么解释都不能明白,提单没有丢失为什么要做提单遗失声明,他认为是我发货方办事效率低下,同时他的看法也影响到了客户对我的信任,无论我每天多么耐心的一遍遍回复他问了无数遍的问题,流程还是得照常走,外贸人有时候心力交瘁起来真的无以言表,最近每天5公里晨跑是我唯一可以发泄的途径。外贸人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坑。
魔鬼身材,天使面庞;聪明绝顶;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等等,你以为那是我?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以上形容词和我没半毛钱关系!但那并不妨碍我想成为介于逗A和逗C之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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