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好,小白有个棘手的问题寻求好对建议:
客人背景:我是做工艺品的小贸易商,我是业务员。波兰客人,产品部分对口,算有店面的那种连锁的店吧,我们的产品算配货的那种。不是主要的产品。目前我们和客人合作了有2年左右,客人每年定的东西都不多,大约和我们采购4-5万美金左右,我们一开始谈的付款条件是15%TT,剩余尾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款,但是客人一般都是到港前2周会付款,(前期合作有五次左右,五次还是比较顺利的,都是在到港前准时安排付款了)。
尾款金额是 35000usd, 定金是6000usd.
这次,遇到问题了: 2022.1.18日收到客人新订单,顺便收到客人定金15%, 我司就按理正常接单并生产,2022.5.20日左右完成大货,联系客人订船,2022.6.9日开始装柜(我司已经完全垫付工厂的尾款),货物正常开船,客人一直没有付尾款,货物预计2022.8.7日到港,2022.7.12日我司联系客人说尾款的问题,客人当时回复说下周安排(也就是本周安排付尾款),2022.7.21日刚刚收到客人的消息,客人要求我们给他们一定的付款期限(延迟到8月底)。我的老板不同意,我个人也不同意给客人账期。
各位大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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