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冰老师,以及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有一美国客户,从今年6月份到现在已经有沟通三个多月有余了(4月份香港灯饰展认识),8月初已下单给我们(金额接近3W美金),这一单也是我们的首次合
作。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客户在确认这个订单后,在我们生产期间,三番五次违反PI里面的条款修改订单内容(包括线材的原材料,临时提出增加的额外配件,色温等)致
使我们期间返工多次,造成了额外人工费用和原材料成本的增加。当然我据理力争,让客户承担这笔费用(客户最终理解也愿意承担50%的人工费和一部分原材料成本)
目前已处于即将交货的状态,而且还有两个问题客户想要临时修改,当时我情绪比较激动,因为一旦修改,费用会再次增加并且拖延交货期。
与此同时,客户还提出个要求,50%尾款到账后发货,最后20%尾款见提单后的30天内付清(前面30%已付)因此我发了封邮件把客户给训了一顿(内容就是有关于对方做
事为何如此不严谨,我为这个订单耗了多少精力在跟单方面,我们的生产员工因多次返工产生了多少负面情绪,你们是不是一直这样和其它供应商合作的,我不认为这是美国人做事风格,我们要求直接付尾款70%,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要求。)
那么客户(他是老板)回了一封这样的邮件(我平时和sourcing manger和中国代表沟通比较多)

从这封邮件可看出,客户的意思对于这款新产品他帮了我们很多,当初很相信并选择和我们这种小公司来合作,以此作为谈判筹码。
那么我们现在面临两个问题
我们老板不肯妥协,坚持以现有的正常70%的尾款付款方式后发货,而且坚决不修改任何临时提出的条款
对方没有什么让步的意思,虽然此封邮件不足于看出
那么我的问题是,是否坚持我们自己的立场,让客户把所有钱打过来再发货(事实上主动权也在我们手上)?
希望能得到老师的及其他朋友的一些建议,以及对这个case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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