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来源于公众号:烧伤超人阿宝,讲的是聊城的一起“假药案”
看完我十分有感触,因为涉及到敏感字眼,不知道会不会被屏蔽,也只敢在米课圈写了
故事大概就是一个癌症患者家属王某来求医,已经跑遍了北京上海的大医院了,估计也很难治疗,于是山东聊城某医院的陈医生,出于医者仁心,给患者说了一款还没在国内上市的进口药,但是在国外临床已经十分成熟,也没有开医嘱,因为国内买不到,但是没有提供购买渠道
患者家属找不到渠道,再次苦苦哀求医生,医生无奈说有一个病友买到过这种药
后来患者家属买到了药,前期效果不错,各种感谢医生,送锦旗,后来患者去世了,患者家属把矛头指向陈医生和那个当初提供渠道的病友,不惜一切,抹黑歪曲事实
中国的公立医疗系统本身就错在很多bug,在医保的体制下,所有医院、科室、医生都要严格控制费用,因为医保资金有限,不仅要控制医保报销费用,还要控制个人支出的费用
这就导致,不到万不得已,医生不会给患者开非常昂贵的药,因为一旦医保经费超标,科室、医生都会被处罚,所以医保制度真的要辩证看待,某些情况下,它真的会成为限制
患者家属王某这种做法,会让更多医生不敢发声,不敢分享更先进的医疗信息,污蔑陈医生开假药
什么是假药
由种于种原因,很国多外已经上且市疗效极的佳药物,在国中并没有法合上市,属于律法意义上的“假药”。
致的命新生儿胰高岛素血症治救必须某的种药物,中没国有上市,属法于律意义的上假药。防止些某特殊型血的女性所胎怀儿免溶于血死亡某的种药物,中也国没有上市,属法于律意义的上假药。抢救醉麻后高热的唯一特效药,中也国没有上市,属法于律意上义的假药。
此外,还很有多国外经已证明有效,成很为多肿瘤患者唯一生希存望的抗肿药瘤物。由于没在有中国上市,都于属法律意义上的“假药”。
以中后国的医生,再不也敢把些这医学息信告诉患者,更敢不向患提者供渠道信息。否则,陈祥宗医生遭的遇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无患数者的生存机会,就这样,被鄙卑的病人家属,无的耻山东媒体,以无及担当的城聊有关部门,给手联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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