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与违规风险
政策节点:当前政策变化频繁,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明令禁止买单出口,九月底需重点筹备应对方案。
违规案例:佛山、山东临沂已有从业者因买单出口被查,临沂相关人员问题严重;佛山某公司因买单出口报 1039 模式被倒查 32 年(追溯至 1993 年创业初期)。
法律风险:2019 年起买卖外汇入刑法,涉及对敲(地下钱庄行为)、离岸账户资金来源不明等,均可能面临重判,注销账户仍可被调取流水。
监管力度:大数据监管严格,自然人无交集大额转账触发预警;大额现金存取需说明来源用途,分多次小额存取也可能被查;存在被同行举报导致货物被查的风险。
二、买单出口的本质与历史成因
本质定义:即 “买核销单”,因外汇管制需核销,部分企业上游无票、开票成本高,为价格竞争选择该模式,所谓 “免征免退” 实际违法。
地域成因: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实验田,早期依托香港 “前店后厂” 模式,上游无票,正规出口开票成本(早期 17%)高于退税(9%),且同行均走买单路径,形成惯性。
义乌:小商品订单零碎(一柜含数百 SKU),正规流程操作难度大,地方政府争取到特殊市场采购政策(1039 模式前身),非该场景用 1039 即属商业诈骗。
三、合法合规出口路径
(一)自营进出口(政府最推荐)
前提条件:企业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 13% 专票,小微企业可变通),银行开通企业外汇账户(部分城市简化备案)。
核心流程:
与外客签 PI,外客将货款(如 10 万美元)打入企业外汇账户;
与上游工厂签合同,付款(含 13% 专票成本,如 55 万人民币)并索要专票;
凭专票报关出口,按专票增值税部分退税;
公账利润通过工资、分红、报销等 9 种方式转私账,依法纳税。
(二)挂靠进出口公司
适用场景:无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如小微企业)。
操作方式:依托进出口公司收汇、办出口,对方处理单据手续,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三)三角贸易(利用离岸公司)
核心流程:
香港公司与外客(如美国公司)交易;
香港公司下单给国内工厂,委托国内进出口公司出口;
工厂向进出口公司开票,香港公司向进出口公司付款。
禁忌:严禁对敲(如香港账户与境内账户私下兑换外汇)。
四、离岸公司 / 账户的价值与合规操作
对外支付优势:绕开境内购汇比例(佣金一般≤10%)、6.2% 税费及繁琐流程,可自由支付佣金(如给美国个人 5000 美元)。
资产与消费:
离岸资金(如香港账户)属美元资产,便于境外买房、资产抵押(如香港房产抵押借款);
香港账户资金可合规转入香港私账,境外刷卡消费,香港居民在大陆可通过香港支付宝、微信或港币刷卡消费。
合规报销:离岸公司股东 / 员工的合理开支(如出差高铁票、酒店发票),可凭票在离岸公司报销,从离岸企业账户支取资金。
税务规则:大陆税务居民离岸利润,已在离岸地(如香港)缴税则大陆不重复征,未缴需补缴;香港可申请海外利益所得免税。
五、自营与代理出口的权衡
(一)代理出口优势
单证专业,降低申报错误风险;
可垫付退税,缓解资金压力;
海关信誉好(多为国企转制公司),查验概率低,问题解决经验丰富;
擅长复杂结算(背对背信用证、DP、CAD 等),衔接信保、融资、国际保理。
(二)自营出口优势
无代理费;
自主掌控业务流程;
积累自营数据,便于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三)选择建议
按需选择,或 “两条腿走路”(简单订单自营,复杂订单 / 需专业服务时选代理)。
六、市场公平性与未来趋势
公平性问题:买单出口使违规企业成本低,合规企业价格竞争劣势,且政府流失税收。
未来方向:政策将逐步淘汰买单出口,实现企业 “同规则竞争”,企业需提前规划合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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