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个外贸难题,我是SOHO, 有香港账户(尚未开通贸易服务),目前有个尼日利亚老客户,有个项目出厂价涉及30多万美金,涉及4家供应商, 至少分两份PI,一共要16个柜子,海运费还没算,客户打算做信用证(还在争取部分TT)。
从未做过信用证,面对如此复杂的操作和付款表示有点茫然,重点需要解决下列问题:
1. 客户信用证开到我们的香港账户,信用证部分的款,如果工厂坚持不同意出货后付款, 尾款该如何支付?
2. 如果客户的信用证70%直接开给工厂,TT转给我香港账户然后转工厂,报关金额是否只报信用证的?海运费是否必须加到信用证上,变成工厂和国外客户直接做CIF?
3. 如果信用证开到我们香港账户,一份信用证对应两家工厂的款, 一份提单(shipper 香港公司),是否可以有两份报关单?
4. 如果信用证全部开到一家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只能垫付极少部分款,即使收手续费也很难都垫付,这种情况下,工厂的货款该如何处理?
无论是付款,还是报关清关资料似乎都变得有些复杂,有同学碰到类似情况吗?能否分享一下你们的做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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