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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芳
2018-09-16 07:43

一个打了四年的德国官司(下集)

本篇优秀文章被收录在“德意志的单子要这么谈”专题

背景信息:

Création de Hanninger GmbH & Co KG (以下简称H)

Breslauer Str. 25

D-64630 Heppenheim

UstIdent Nr. DE 174511984

Fon: +49 (0)6252-7906-0

Fax: +49 (0)6252-7906-20

2013年11月开始到2016年6月16日收到胜诉判决书,中间和律师的往来邮件数达300封。

邮件和PI是唯一能够支撑我们官司诉讼成立的最主要证据。

2013年9月24日

我真的很期待知道那个德国佬收到你们的律师函后的反应.自从收到第一笔钱后,我就再也没有和Frank联系过.两个星期过去了,他们也没主动和我发过邮件说什么时候能付尾款给我的事情,我估计这种无赖就是不想付了.现在我最怕的还是那点,他们会不会去申请公司破产啊....不过,那个Frank估计也不会想到我真的要和他们打官司的事情,他肯定以为我还是安静地等他们付尾款过来,这种人说实话,我以后真的看也不想看到他!

2013年9月27日

许经理,

您好!请放心,一旦收到您的委托材料后,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关于律师费,财务表示还未到律所账户,可能平安银行的国际转帐需要几个工作日。

不过克里斯蒂安律师已开始阅卷以了解案情。在您发来的材料中,就本次交易,我看到数份Commercial Invoice。请问,哪一份或哪几份是最准确的Invoice?即涵盖了您这次的所有发货。是否是附件中的那份?

另外,我的以下表述,您看是否正确?

您期望获得金额是:

USD41853.80(其中USD5775是空运费,其余USD36078.8均是货款)- USD13956.69(您已收到的金额)= USD27897.11

基于部分产品的瑕疵,您期望和解金额不低于USD24289.23

预祝国庆假期阖家欢乐!

Fiona Kuang

2013年10月30日

Hi Sally,

在今天Christian 律师与Frank的谈判中,Frank反复表示因产品质量差,故不愿再支付任何款项。基于其对质量的argument,Christian律师要求其将货物返还,Frank便立即王顾左右而言他,直至双方谈判结束,Frank一直未正面回应。

之后,Frank主动打了2通电话给Christian律师,因Christian在会议室开会,故是Christian的秘书接的。我们猜测可能Frank仔细思量了下,又愿意妥协。

考虑到你的生子安排以及各项成本,Christian律师打算明天一早给Frank回电,以了解其致电意图与最后的和解可能。

有任何进展,我会第一时间与你联系。

BR,

Fio

2013年11月1日

Hi Sally,

关于Frank在电话中反复提及的衣服质量问题,相信他也会在法庭上提出。就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提前重视。Christian律师与他的领导及其他德国律师讨论后一致认为我们应在诉讼前把一些事实通过发函的形式固定住。明天是德国的“清明节”,下周初,Christian律师会起草一封律师函发给Frank,大致内容是:关于Frank在电话中提出的衣服质量问题,我们要求Frank 要么全额支付尾款;要么返还相应的货物;要么先返还相应的衣服、我方将质量完善后再发货给他。郑重要求Frank在这三个解决方式中选择一个。我们亦准备在律师函中明确告知Frank,他的检验员Sarah 在8月12日的邮件中并未提出任何质量问题, 且表示“You can pay this supplier”.

我们估计Frank为节省律师费,很可能和之前一样,不予回函. 我们希望通过该封律师函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 一, 再给他last chance 付款和解; 二, 为日后诉讼做准备 (我方是在对方确认货物没有问题后,方才发货, 故其对于质量的抗辩不成立)

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文件,邮件都请您保管好. 作为证据使用时,一般都需要原件.

致以诚挚问候

Fiona

2013年11月4日

Dear Sally,

邮件收到,并已整理出重要的事实与邮件发给Christian 律师了。我仔细看了来往邮件,大致与您电话中所说的事实一致。只是有一点,从邮件来看,并非Frank要求继续发货后首次提出价格打折,而是您主动提出“Could you accept some discount?”,然后Frank回复说继续发货并就discount与您进行讨论。这点我个人认为对我们不利。但,如之前所说的,这亦不足以致使其拒付全部余款。

若官司赢了,法官会指定Frank的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将余款付给您,譬如5到10天之内。若发生其还是不付的可能,则届时您可以委托我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Yijue Kuang (Fiona)

现在看来,遇到任何产品问题,不要轻意打折!

2013年11月29日

Hi Sally,

刚与Christian律师讨论了下,他也认为鉴于质量上的瑕疵,法官很可能不会判全部余额给你。但只要Frank的公司在运营,你获得部分货款的胜率有70%到80%。当然,从我们的角度出发,一定是尽全力为你争取的更多。

提请您注意,根据委托协议,如果本案没有经过法院程序而前期谈判和解的话,或者在开始法院程序前您解除委托协议的话,律所应退还1500欧元给您。鉴于Frank消极的不配合谈判和解的态度, Christian律师已开始准备材料申请法院支付令的程序。所以,上述1500欧元就很遗憾得无法退还给您。请知悉。

祝好!

Fio

2014年2月18日

Dear Sally,

经过上周事务所内部的案件讨论,我们打算在本次的律师函中加入相关重要事实与证据,以期让对方律师感受到即便拖入庭审也是“必输的案子”。我这里说的重要事实主要就是你是在对方确认了衣服与商标的所有照片后才发货的,并且Frank发现问题后仍然要求你继续运货的事实。

所以,Christian律师需要一些时间结合证据斟酌与起草该函。我已经向其询问进展了。有任何消息,我会立即通知你的。

祝你和宝宝安康!

Yijue Kuang (Fiona)

中间各种邮件反复复盘之前所有的往来细节。律师真的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把所有的细节了解的非常非常透彻才能真正帮到你。那个时候,我每天整理往来邮件和律师要的资料,几乎整理得想要吐,想要放弃。

H公司是在2012年2月28日从阿里巴巴国际站找到我司,向我司发过第一封询盘,请看附上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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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JiaJia 的一些相关信息我补充一下,Frank两兄弟是于2014年3月3日来访,我们亲自去上海接了他们,他们入住的酒店好像是No.1 hotel.

第二天我们陪同Frank去了义乌小商品市场逛了一天.中间交流的时候我问起了Jia Jia的情况,他说Jia Jia是他们的员工,Jia Jia的老公是德国本土人,好像是他们的朋友.

后来走的时候,我分别买了礼物给他们,一个大的手风琴送给Frank兄弟小的那个的小孩,估计是两岁多点,大的Frank有个女儿快8岁,我好像买了个轻的礼物,具体什么我忘了,但是送给Jia Jia的是一面时尚的小镜子.

Jia Jia说话有很严重的中国北方口音,具体北方哪个城市,我回头好好想想.

不知道以上信息有没有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我再一点点慢慢整理回想.真后悔当初他们来访的时候没有拍照.

2014年10月21日

Hello Sally,

我们于今日收到Darmstadt中级法院寄来的开庭通知,详见附件。开庭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11点。

其中还提到,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78条的规定,该庭为调解庭,法官将主持双方调解;若法官需要,其可以安排更早的谈判。此外,该文件中通知被告即Frank的公司必须聘请代理律师在5周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强制代理)。

有任何进一步消息或安排,我再与您联系。

Best regards,

Fiona

2015年5月12日

Dear Sally,

Christian律师今天与法官打了一通电话,法官表示下周二的开庭双方只讨论我方支付多少保证金的问题,等这一程序走完了,下次开庭再组织调解与审理。关于保证金的问题,我上次与您提过,因为中国不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所以万一德国被告赢了案子,其需要中国原告支付其律师费与诉讼费,若中国原告不支付的话,德国人是没有办法拿着判决书要求中国法院去执行的。基于该现状,所以德国法院要求外国原告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保证金。若我方完全胜诉了,则法院退还保证金给我方;若Frank胜诉了,则法院将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Frank,以弥补其律师费与诉讼费的损失。Christian律师估算了下,您需要暂时存在法院处的保证金约为4000欧元左右。具体保证金金额双方律师在谈判,Christian律师会尽量将保证金金额谈的低一些,若能在下周二之前达成一致的话,法官表示我们就无需到法庭讨论了。

有任何进一步消息,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Best regards,

Yijue Kuang (Fiona)

2015年9月4日

Hello Sally,

我们收到Darmstadt法院寄来的开庭通知了,2015年11月3日上午11点(调解庭)。开庭通知详见附件。在这封开庭通知中,法院表示Frank将被强制要求出庭;并且,Frank一方的答辩意见必须最晚在9月21日之前寄至法院。

虽然法院的进展有点慢,不过还好目前一切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All the best,

Fiona

2015年11月4日

Dear Sally,

我们开庭回来了,大致情况如下:

•对方提出1000欧元的调解方案,我方立即否决(所以也无需打电话给您)。

•我们向法官着重阐述,根据法律规定,Frank应当在认为货物有问题时及时与您沟通,那么双方可以商量是退货或者改进后再供货等方案,但是Frank什么也没做,故应支付余款。

•法官初步认可我方观点,我们会按照法官的要求在12月8日前针对对方的答辩状起草我们的回复意见;法官表示,一切顺利的话,她会在审阅双方意见后,于明年1月16日出判决。

德国律师在起草回复意见时,若有疑问的话,可能还会与您联系。

Best regards,

Fiona

2016年2月8日

Dear Sally,

我们收到法院的通知了,详见附件。如之前所沟通的,法官在判决前还有些许疑问,在该通知中各问了双方一些问题。针对我方,有2个问题,一个是因为哪些具体因素双方同意在2013年8月20日降价到28000;第二个问题是Frank应支付多少延迟付款违约金(利息)给您。

第一个问题我上次已与您沟通过了。第二个问题,我们初步计算Frank除了应支付剩余一半钱款给您之外,还需向您支付罚息2282.82美金。

法官要求双方最迟于2月29日之前书面回复。请放心,我方肯定会在此日期之前回复。

Best regards,

Yijue Kuang (Fiona)

现在看来,我那时居然提出了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赞!

律师回复:

Hello Sally,

有一事需与您沟通,上次法官提出可以按照中国法计算Frank延迟付款的罚息。根据中国法,罚息为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30%到50%。但根据德国法,罚息是银行利率上浮8%。两国差异较大,尤其中国竟然还是浮动的比例,而不是固定的。所以,对方律师以及法官可能较难理解,对方律师很可能会要求我方出具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来证明这一点。这样的话,不仅会进一步增加您的成本(支付律师费请中国律师以英文出该法律意见),还会大大拖延本案的时间。

所以,经综合考虑,我们建议就按照德国法下的上浮8%来计算罚息,这样双方都好接受,法官也比较容易尽快做出判决。不知您是否同意?

当然,若您愿意再等一段时间以及愿意先行垫付聘请中国律师出具意见书的成本,则我们也可以坚持原来的利率。

盼复!

Best regards,

Fiona

2016年4月25日

Hi Fiona,

刚刚Hanninger Frank打我手机了,问我solution,我的妈呀,这人真不要脸,还说一半一半来付,简直是神精病啊。

你说他这个时候主动打电话给我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愿意听他在电话里多说,我说我很忙,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全部我要的款付给我。让他有事情发邮件给我,然后我就挂了!

Sally Xu

2016年5月6日

Hello Sally,

Christian律师与您的意见一致,除非Frank同意立即把全款付清,否则难以和解。本案的其他进展如下:

1. 针对对方最后的抗辩与书面意见,Christian律师于上月末起草了近十页的分析意见,寄给了法院。

2. 法院书面确认本案的判决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见附件),估计5月底之前我们应该可以收到判决书。

我们一收到判决书,会立即与您联系。

Best regards from Stuttgart,

Fiona

2016年6月16日

Hello Sally,

我们收到判决书了,详见附件。恭喜!

以下为判决内容:

1. 被告Frank公司应向您支付货款加利息12,952.8欧元;

2. 被告应向您赔偿律师费1,942.6欧元;

3. 被告的反诉请求被驳回;

4. 被告应向您支付您先前垫付的法院诉讼费。

另外,法院还将向您返还保证金4,000欧元(我们会在判决书生效后为您提出返还申请)。

关于对判决书的执行:

1. 若对本判决书不满,任何一方有权在1个月内提起上诉。若Frank决定上诉的话,我们估计他最晚要在7月14号之前向法院提起上诉;若没有上诉的话,则本判决书生效。

2. 在判决书生效之前一般来说是不能执行的。但只要您向德国法院垫付相当于120%执行金额的保证金,则法院可以帮您立即强制执行上述判决金额。

3. 我们希望并建议等上诉期满、判决生效后, Frank可以尊重法院的判决向您支付上述金额,万一没有的话,您再联系我们执行事宜。

恭喜!虽然德国的诉讼程序耗时较长,但最终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J

Best regards,

Fiona Kuang

2017年2月17日我的微信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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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所有未支付的钱全部到账,我激动地流下了坚持后胜利的泪水!

后记:

如果可以,我是希望H公司从此不能踏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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